宏乐幼儿园
宏乐幼儿园2013年清徐县学前教育阶段贫困儿童生活补助
 

清徐县宏乐幼儿园公告

接清徐县教育局通知,按照省、市 、县相关文件精神,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权利,完善我县学前教育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2013年清徐县学前教育阶段贫困儿童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办法。

一、     资助范围

受助幼儿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农村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具体包括:军烈属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家庭幼儿,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二、     审核程序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按学期进行,分春、秋两季,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由家长向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低保证,孤儿证明或残疾证明,社区证明,医院相关证明、幼儿户口及监护人户口页等相关有效证件,由幼儿园、教育局相关部门评审组对受助幼儿认真审核,按要求进行公示,上报。由县教育、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报名时间:2014220日,21日两天,过时不侯

报名地点:各班班主任老师

注意事项:1本次报名是20139月——20141月在本园就读幼儿

          2报名时一定要携带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和原件

          3幼儿户口页和监护人户口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身份证是正反面

        

 宏乐幼儿园办公室    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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